Famous Consulting



影響贍養費因素
1. 雙方個別擁有或在可預見將來相當可能擁有的收入、賺錢能力、財產和其他經濟資源
2. 雙方各自面對或在可預見將來相當可能面對的經濟需要、負擔及責任
3. 家庭在婚姻破裂前享有的生活水平
4. 雙方的年齡和婚姻的持續期
5. 任何一方的身體或精神殘障
6. 雙方各自就家庭所作的貢獻,包括就打理住所或照顧家庭成員所作的貢獻
7. 因離婚而導致任何一方喪失本身的任何利益
這是在頒布離婚最終判令後才要支付贍養費的命令。法庭可因應收款人的需求及案件之實際情況,將贍養費的持續期局限在一段指定時間內。定期付款命令通常將會在其中一方去世或收款人再婚後終止,可是法庭可將持續期局限在較短的指定時間內。此外,如付款人或收款人日後的生活情況有變,此項命令亦可能會被修改。
定期付款命令
法庭如有理由相信,被判要付款的一方有可能不付款,就會頒布保證定期付款令。顧名思義,此類贍養費的付款將獲得保證或擔保。但必須注意,保證的規定並非將付款人的所有資產加以押記(抵押),而是由法庭就該項保證指定將付款人的某項資產加以押記。付款期將持續至收款人去世、或收款人再婚、或法庭指定的較早日期為止。
保證定期付款命令
這是支付一筆款項的命令,而收款人只限於收取某一個指定總額的款項。此項命令與「徹底分清」安排有密切關係。有關款項亦可透過分期付款方式支付。因這是一次過的命令,用意為訴訟作出終結,所以此類命令不能在日後再作修改。任何情況下,已支付的金額,都不可能討回。
整筆款額命令
這命令規定其中一方必須將他 / 她的資產權益(例如汽車、股票或土地)轉歸另一方。此類命令不能在頒布後再作修改。例如,若有需要讓每名配偶,都分配到家庭資產的資本價值,特別是婚姻居所,法庭就會頒布財產調整命令。
財產分配(或轉讓)命令
這命令規定其中一方必須將指定的財產轉歸受託人管理,受託人會根據信託契約的條款,為受益人(通常是另一方或婚姻關係中的子女)的利益,持有財產。這類命令並不常見,而法庭在頒布這類命令時,會考慮多項因素,例如兒童福利、收入、賺錢能力、每名家長擁有的物業或其他經濟資源、及每名家長在可見的將來,可能會擁有的物業及其他經濟資源等。
授產安排命令
對於經已存在的信託(或稱授產安排),法庭可以更改有關信託或移交的條款。這類命令亦不常見。